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18周岁以上(2002年4月7日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5年4月7日后出生);
3.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思想素质;
4.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。
(二)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处分的;
2.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;
3.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;